经初步核实,中国2009年GDP增速为9.1%,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0.4个百分点
【财新网】(记者 于海荣 2日发自北京)经初步核实后,国家统计局将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(GDP)增速向上修订0.4个百分点。
国家统计局7月2日公布了初步核实后的数据显示,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507亿元,比初步核算数增加5154亿元,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9.1%。
据财新记者了解,按照现行GDP核算制度,中国GDP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、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。此次公布的初步核实数据,根据2009年统计年报资料、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计算得出,较初步核算所用的进度统计资料更加全面。
最终核实数预计将于2011年5月和9月在《中国统计摘要》《中国统计年鉴》及其他出版物上发布。
从三次产业结构看,初步核算数的遗漏主要存在于第三产业,第一产业则略有高估。初步核实后,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7642亿元,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724亿元,增长速度为9.3%,比初步核算提高0.4个百分点。
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5226亿元,比初步核算数减少251亿元,增长速度为4.2%,与初步核算速度相同。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7639亿元,比初步核算数增加681亿元,增长速度为9.9%,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.4个百分点。
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,第一产业占10.3%,第二产业占46.3%,第三产业占43.4%,第三产业占比较2008年增加1.6个百分点,而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则分别下降0.4分和1.2个百分点。